
工程设备安装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设备安装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设备安装合同范本1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 ……此处隐藏7213个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
本合同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产品名称:
该工程室内机采用南京天加风机盘管,室外机暂定南京天加机组。
新、排风机采用应达风机。
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二日内,需方支付部分工程款 元,供方组织设备、调试的准备。
2、需方指定日期XX年 月 日施工,供方按需方日期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双方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3、工程进展 时,需方再向供方提供工程安装费 元。
4、工程结束(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合格)。需方再向供方支付 元,以及部分加工设备( 咬口机、台钻、无齿锯等)。
5、XX年 月 日前主要设备(空调主机)进入需方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共同开箱验货,符合合同要求后,需方须向供方再支付3,000元,供方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
6、工程验收说明:供方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单,供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5人进行空调工程验收。如需方在接到供方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不参加验收,则供方有权自行验收,工程视为合格。
7、人工安装费税金由需方代缴,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技术说明:
1、中央空调工程方案设计说明及依据(见附表)
2、系统说明(见附表)
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见附表)
4、运行费用分析(见附表)
三、工程内容:
说明:本工程为后续接手工程。
1、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系统的安装调试。
2、空调制冷、热水系统的安装调试。
3、空调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
4、空调水泵系统的安装调试。
5、空调供暖系统(板式换热器)的安装调试。
6、排风、新风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
7、风机减振、消音系统的安装调试。
8、新风机组的制作、安装、调试。
四、设备运输及安全:
1、需方责任
需方负责空调系统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关部分的安全。
2、供方责任
供方负责供方所提供设备的运输及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
五、质保期:
1、空调系统整体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2、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45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六、安装:
1、严格按进行施工。
2、供方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经供需方申请,设计部、工程部、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设计变更单。
3、严格实行。
4、遵守需方施工现场代表人员的指挥。
5、施工工期:
l 空调系统主体部分10天。排风系统5天。
l 其余需与装修配合的部分,如风口部分要与装修同步进行。
七、售后服务:
1、在保质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并免费进行零部件更换及维修;若因需方提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2、在保质期内,若空调系统因需方违规操作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并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如供方产品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维修,优惠提供零部件进行更换。
4、供方将需方相关资料纳入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中,为b级监控对象。
b级监控单位工作内容:
l 详细的客户档案(需供方配合提供)
l 客户空调系统运行、维修记录
l 季节性设备保养、调试记录
l 定期预警记录
l 专人负责及交接记录
5、供方将不定期进行季节性客户走访。
6、供方免费为需方培养两名空调操作人员。
7、开通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139-40404619
八、需方责任:
1、提供合理的施工现场。
2、提供不小于10平米的库房。
3、提供专职现场协调人员。
4、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的供应,费用由买方承担,并有独立的控制系统。
5、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应设备及系统产品的保护。
6、有义务组织、协调供方与施工现场相关施工单位的合作。
7、有义务对供方的工程价格进行保密。
九、供方责任:
1、由于本工程材料由需方提供,因此,供方在施工当中应尽量节省材料,对供方在工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现象,需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罚。
2、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采购各种材料, 并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3、施工中应尽量保持需方最高吊顶高度。
4、保证风机盘管的噪音不影响室内正常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5、新风、排风系统的噪音已应满足室内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6、保证新风过滤系统符合中效过滤标准。
7、三层包房、卫生间、办公室应采用单独排风控制要求。
8、室外排风口位置,应注意冷凝水的排放。
9、空调、排风系统安装应全面考虑需方整体装修效果。
十、合同附件:
1、施工明细图。
2、现场施工规范。
3、现场施工安全制度。
十一、工程变更说明:
1、供方应严格按供需双方会签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需求,无论何方均无权单独擅自改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一切问题有变更方负责。
3、工程变更必须由供需双方会签的工程设计变更单。
4、本工程结束后,允许工程变更引起――增加或减少的人工安装费用不超过300元 。超过 部分应相互计算,计算标准按辽宁省工程材料定额标准。
十二、不可抗力:
1、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2、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十三、仲裁:
1、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的相关的一切争执,原则上,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不能解决时,将提交违约方的对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
十四、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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